【本報訊】旺角嘉禾大廈○八年八月發生的五級火,造成兩名消防員蕭永方及陳兆龍殉職,其中蕭永方的遺孀及同居女友早前已分別入稟向消防處索償,陳兆龍的父親昨亦向區域法院入稟,指消防處在火警中有疏忽造成意外,要求消防處賠償。
案中原告乃陳兆龍的遺產管理人陳耀發;被告則為律政司,代表消防處處長。入稟狀中指,在○八年八月十日發生的旺角嘉禾大廈火警中,被告出現疏忽、塞責及違反僱傭合約,造成陳兆龍在該宗意外中死亡;原告就此向被告索償,但入稟狀中未有提及索償金額。
陳兆龍父母自言心情仍未平復,每逢佳節更倍加思念兒子,陳母更會不自覺等待兒子歸家,現時仍需接受心理輔導。
他們認為消防處有人指揮失當,猶如「推佢哋(陳及蕭)去死」。對於入稟索償,他們坦言並非為錢,只希望尋求公義。 案件編號:DCPI 155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