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煞車掣花式單車撞傷途人

【本報訊】五名花式單車發燒友,前晚在油麻地馬路上疾馳時,其中一輛單車撞倒一名男途人,單車手亦受傷送院,警方到場調查時揭發五輛單車均無煞車掣,部分更無頭尾燈,不符合在道路行駛的規格,將五車一併扣查。

馬路疾馳 扣查五單車

肇事單車屬於Fixed Gear花式單車,性能與正常單車不同,並無煞車系統,制動全靠單車手踩實腳踏,又或將單車橫向與地面摩擦而停止運行。前晚十一時許,五名青年各自踏着一輛花式單車,沿上海街向尖沙咀行駛,途至甘肅街交界行人輔助線時,其中由姓邱(廿一歲)青年駕駛的單車突然撞及一名姓甄(四十九歲)男途人。

甄登時倒地,頭部撼落地面受傷,血流如注,邱亦人仰車翻,手腳受輕傷。救護員到場,將甄及邱送往醫院治理。警員向其他單車手了解,有人聲稱當時為行車綠燈。調查期間,警員發現肇事單車與其餘四輛單車均無煞車裝置,另僅一輛安裝供夜間行駛的照明燈,由於懷疑全部不合規格,將五車檢走作進一步檢驗。

香港單車聯會執行委員陳志強指,Fixed Gear花式單車講究速度感,價錢由四千多元至一萬元,由於並無煞車裝置,故遇上突發情況時,無法即時停車,故不宜在馬路上行走。律師黃國桐稱,駕駛單車與駕駛汽車一樣,必須要遵守交通條例,若駕駛不適當的車輛在道路上使用,輕則罰款了事,但若涉及交通意外,隨時會被警方控以不小心駕駛或危險駕駛,責任與一般駕駛者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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