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慾照風暴」有多個謎團,到底拍攝現場是真正機艙還是模擬訓練室,兩名主角會遭受甚麼處分等等尚待解謎。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肯定,網民若在互聯網轉貼有關相片必定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即使只上載連結供他人轉到其他網站下載,亦等同發布淫褻相片,同樣可以判囚:「朋友私底下傳閱可能無事,但網友一定唔係朋友!」
昨日開始有人在討論區聲稱找到兩張國泰慾照,於是不少網民留下自己的電郵,希望有人將相片傳給自己欣賞,甚至有人將下載相片的連結上載。律師黃國桐稱,不要以為只提供連結便不算發布淫褻相片,因為其他人只要按下連結便能到其他網站下載相片,因此不管照片真偽,兩張照片的首名發布者,以及將照片轉貼到其他網站的網民都可能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
淫照流出原因暫無從得知,但對兩位涉事主角肯定已造成傷害,黃國桐指,有關照片的版權持有人、即原來拍攝者當然可以報警,更可重申自己為版權持有人,之後若有人再轉貼轉載相片便屬侵權行為,可能須承擔賠償及高昂的律師費,甚至坐監。他並指,有關相片若是有人未經當事人同意便用手機或數碼相機從電腦屏幕偷擷,偷取相片者便已觸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