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南海宣言指針一紙空文

七月二十一日在印尼峇里島,中國外長楊潔篪同東盟國家外長就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指導方針達成一致。當時,沒有公布內容,但三禪從會議迹象判斷,這個指針是一紙空文。

現從中國外交部網站看到這個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指導方針的內容,請各位看官看看,是否一紙空文。文件第一條,落實《宣言》應根據《宣言》條款,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第二條,《宣言》各方將繼續推動對話和磋商。第三條,落實《宣言》框架下的活動或專案應明確確定。這三條,說了等於沒說,總之,這些條款,寫不寫都可以。

第四條,參與活動或項目應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第五條,《宣言》範圍內最初開展的活動應建立信任措施。「自願」和「信任」條款,實際上表明這個文件沒有約束力。「自願」,就是說可參加可不參加,到頭來可能是中國在一廂情願,白忙乎。至於「信任」,就是說明各方互不信任,而這也給了某些國家推搪的藉口,不想參加的,就藉口沒有「信任」。

第六條,應在有關各方共識的基礎上決定實施《宣言》的具體措施或活動,並邁向最終制訂「南海行為準則」。第七條,在落實《宣言》框架下達成共識的合作專案時,如有需要,將請專家和名人為有關專案提供協助。第八條,每年向中國─東盟外長會議報告合作活動實施進展情況。

應該說,第七條是本文件的核心,但也只是有方向沒有路線圖。事實上,越菲等國根本就沒有共同開發意願,大家在玩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