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因應去年馬頭圍道塌樓事故,今年四月一日起巡查全港「劏房」,目標一年內檢查一百五十幢大廈涉及一千三百個「劏房」,但至上月中的三個半月以來,當局只成功進入約百間「劏房」,僅佔全年目標百分之八,發出十五張清拆令,更歷來第二次引用法例賦予的權力破門進入兩個位於土瓜灣的懷疑劏房單位檢驗。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的巡查進展太慢,促加大力度打擊違規「劏房」問題。
屋宇署自今年四月一日展開針對「劏房」的特別行動以來,截至上月中巡查了四十八幢大廈,僅成功進入四十三個單位,巡視一百零四間劏房(見表),成功比例偏低,尚有一百八十二個單位未能入屋,估計涉及逾六百個劏房。
已巡查的劏房主要涉及三大問題,包括增加結構、改動廁所造成滲漏及防火通道違規等問題,當局發出了十五張清拆令,若業主在指定時間內沒有改善可被檢控。
針對難入屋問題,屋宇署更運用《建築物條例》第廿二條中賦予權力,破門進入土瓜灣道一幢大廈的「劏房」檢查,今次是當局歷來第二次因「劏房」而運用相關的權力、也是今次特別行動首次運用。
大廈共有五十一間劏房,涉及十二個單位,當局過去兩個月先後巡查七次,包括三次夜訪,仍未能聯絡上六間劏房業主或佔用人,至前日在警方協助下透過開鎖師傅「破門」進入兩間劏房,其餘四間在戶主協助下入屋,單位有否違規則尚待調查。
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少偉昨強調,「破門入屋」屬基本權利,但如非必要不會運用,行動前曾去信業主及於「劏房」門外張貼通知,入屋後亦盡量將單位保持原狀,「如果有人投訴單位被破壞,查明屬實我哋會賠償。」
當局過往亦試過一次運用權力進入劏房檢查,他承認做法較嚴厲,擬於下個立法年度修例,由法院頒發搜查令才可入屋,以保障私有產權。
許少偉稱下半年會增加人手巡查,有信心可繼續完成工作,亦計劃修例把興建間隔牆及提高地台等工程納入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至於會否全面管制「劏房」仍有待社會討論。屋宇署自○八年一月至今年四月底共接獲四千四百宗涉及劏房投訴,共發出七十三張清拆令。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表示,屋宇署處理劏房行動緩慢,促當局加大力度和人手,否則「十個煲只得五、六個蓋,一定冚唔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