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澳門食肆發生石油氣大爆炸事件,造成多人受傷,機電署在意外後展開大巡查食肆行動,聲稱並無發現有人違規。不過,本報到各區中小型食肆視察,卻發現兩大危機:喉管長期無更換,有食肆更比法例規定存放超過一倍數量石油氣罐!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未正視爆炸事故嚴重性,加強警惕,令全港隱藏不少計時炸彈!
本港《氣體安全條例》規定,任何食肆儲存石油氣的總容量上限為一百三十升,以一般家用式的標準石油氣(三十五點五升)計算,最多只能存放三罐,否則即屬違法。
記者在巡查全港部分中小型食肆時,在石硤尾一間街邊粥檔,就發現有人在店內放置六罐石油氣,超出法例上限近一倍。而深水埗不少食肆,亦有人擺放最少四罐石油氣罐,同樣超出法例所限。
而另一危機是,記者巡查時發現,不少接駁石油氣罐的喉管,又殘又舊,看似使用多年,而且有的喉管放於露天位置,長期受陽光照射,冷縮熱脹容易損毀,引致漏氣。
負責監管氣體裝置的機電署發言人表示,澳門發生石油氣罐爆炸意外後,該署已加強巡查食肆的氣體設施,若在巡查時發現違規情況,會即時要求有關人士作出改善或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