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錯追12年前卡數

發鈔銀行追錯數,嚇壞小業主。一名在渣打銀行「孭樓債」廿年的小業主,原以為本月六日可「脫苦海」供完樓宇按揭,贖回自己物業,月前突收到銀行通知,指除樓宇按揭本金外,他還拖欠約一萬七千八百多元信用卡數,事主幾經與銀行交涉,銀行才承認出錯,並欲以一百元超級市場禮券平息事件,事主指事件嚴重損害他個人信貸聲譽,擬往渣打總部抗議,要求登報道歉。有法律界人士指根據欠款的「時效條例」,若超過六年仍不追討,即失時效不可再追,批評銀行處理手法差劣及帳目混亂。

極度困擾連夜失眠

從事導遊行業的蘭先生指,今年六月初收到渣打銀行的信件,指除樓宇按揭本金外,他還欠渣打一萬七千八百多元附加貸款,有關款額必須在「贖契」手續辦理當日或之前清付,否則贖契手續便不能落實。蘭先生收到信件後感到極度困擾和不安,連續多晚無法入睡。他說:「容乜易樓按供滿了,還說我欠佢哋幾百萬㗎!」

蘭堅稱從來沒有拖欠銀行任何款項,遂透過電話多次與銀行交涉,銀行終於承認內部出錯,願以一百元超市禮券平息事件但被蘭拒絕。

六月廿一日,蘭先生收到銀行回覆信件,指事件中的欠款已全部解決,但信中並無解釋出錯原因,亦無就事件道歉。

蘭先生憶述,廿年前購買屯門居屋一個單位,在渣打銀行做了廿年樓宇按揭,月供二千多元,至本月六日供款屆滿可贖契;當年同時獲銀行發信用卡一張,後因年費問題,九九年決定取消信用卡,從無拖欠任何款項。

六年不追已失時效

他說,○三年沙士後經濟轉差,曾經向銀行申請減息供款,但不被接受,懷疑與今次被銀行指拖欠款項有關。他認為今次事件是渣打無中生有,屬於誹謗;信件用語亦有恐嚇及勒索之嫌。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根據時效條例,即使真的欠款,若六年不處理便不可再追討,黃批評涉事銀行有法不依,最後證實事主根本無欠款,反映銀行內部帳目混亂,出錯後又不向事主道歉,更期望以一百元禮券打發客戶,完全欠缺誠意,亦對客人不公平。

黃國桐指,據現行法例,市民在同一銀行內的戶口是共通,當樓宇按揭屆滿時,其他借貸欠款須清還才能贖契,建議市民分散銀行戶口專款專用,保障權益。

渣打銀行發言人指正跟進事件,昨午與事主取得聯絡,事主同意等候銀行再回覆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

記者何耀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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