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亞的言論,不是針對一般性的公務員是可以確定的,所以昨天本欄才特別提出,公務員和公務員治港兩個不同概念必須分辨開來。
基層公務員固然只需要堅守崗位,盡忠任事,已經可以說是對香港作出最大的貢獻,而目前出問題的,是在上層而不在下層。這是治港的層次,以王光亞提出的「成也英國、敗也英國」論,一定是指以前原本由英國人負責的那一大片、現時由本地官員負責的工作,所以王光亞所指,可能是公務員出身的官員,也可以是以公務員辦事的心態。
其實,這種問題不只是回歸後才遇到,港英管治年代,港督一樣要面對這種問題。被香港人認為大膽有為、建樹甚豐的前港督麥理浩,有不少文件資料顯示,他的頭號對手就是本地公務員。麥氏本人有許多雄圖大計,例如十年建屋計劃,在內部一樣要過五關、斬六將,擺平種種局限和制約,才可以成事。
而這種局限和制約,也是全世界的普遍現象。所以,政治問責官員和領袖,和公務員隊伍是處於一個矛盾面上,你可以說是敵對,但稱之為制衡可能更合適。因為公務員代表的是現實上的可行性,可以把一些不切實際、天馬行空的念頭消滅掉,但兩方面的互動沒有一個必然的結果。
由此可見,公務員長期佔優,則社會進步空間有限;公務員不予制約,許多計劃一定爛尾收場,而互動結果視乎政治問責官員、領袖和公務員隊伍,甚至整個社會的素質水平。但當社會和政府由下至上都以公務員心態辦事,那就一定失衡,了無進步,這大概是王光亞發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