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向母親承諾不會有婚前性行為的十三歲少女,稱被男友強姦,但為保乖乖女形象,一直不敢告訴家人。她於事發大半年後,與哥哥玩「講真話」遊戲時承認自己非處女。其母後來得悉事件報警,她向警方哭訴:「我估唔到就咁冇咗,仲要係唔自願底下,好唔抵!」涉案的青年否認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控罪指,十八歲被告蔡宇城於○九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廿八日間的某日強姦十三歲事主X。被告案發時十六歲,就讀中四。現年十五歲的X昨日透過視像系統出庭作供,她憶述「失貞」經過時表現激動,不斷哭泣至雙眼紅腫。
按控方播放X與警方的會面紀錄影帶,其兄與被告是同班同學,她經哥哥介紹認識被告,並於○九年元旦日成為情侶。在他們相戀一個多月後的一個晚上,被告與她的哥哥吃過晚飯,在午夜隨她哥哥回家。其兄返家後在客廳看電視和打機,被告則進入她的睡房,稱要看着她睡才離開。當她準備入睡時,被告不斷要求跟她性交,被她拒絕,被告便恐嚇她如不就範會毆打她。
被告隨後騎在她身上,用物件塞住她的嘴巴及按着她雙手強姦她,約十五分鐘後,在她的肚皮上射精。她當時無法大叫向哥哥求助,被告沒有用安全套,完事後向她道歉便離開。她於翌日主動提出跟被告分手。
至同年底,她跟哥哥出席友人的生日唱K派對時,玩「講真話」遊戲,有人問她是否處女,她為遵守「遊戲規則」,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並非處女,並說第一次是在不自願下發生,其兄知道後大怒,追問下得悉是被告所為,勸她報警,惟她不想事件曝光。去年五月,其母發現她有男友,質問她是否處女時,她才和盤托出,並在母親陪同下報警。
案件編號:HCCC9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