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壯漢半生起跌,經歷同居女友棄女離去、交通意外致癱、財產因科網股泡沫化為烏有等多重打擊,致抑鬱病發企圖自殺。雖檢回性命,但卻禍不單行,三年前他因頸痛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求診,卻被延誤診治,到發現有問題時,頸椎骨已被細菌侵蝕壞死,他亦從此「抬不起頭」。他昨日入稟指肇因是院方的疏忽引致,故要求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李權威(四十三歲),被告醫院管理局。原告指在○八年三月至八月期間,向被告的治療失誤導致他身體受損。原告昨在家中接受記者訪問時透露詳情,○八年三月時他因頸後感到異常痛楚,多次向威院求診,但醫護人員得知他有抑鬱症病歷後,每次均堅持是抑鬱病令他頸痛,院方未有認真處理。至同年六月,他形容當時他的頸已「冧咗落嚟」不能抬起頭,遂再往求診,但急症室女醫生仍堅持他無不妥,他無奈回家。
但之後痛楚惡化,他甚至整個人倒下遂再往威院,這已是他第七次求診,一名較高級的脊骨神經科醫生診治他後,指他狀況嚴重,因他頸椎第四、五節骨已壞死,令頸無法承托頭部,要從他的盆骨中取一節的骨,打磨後植入頸代替壞死的骨始可痊愈。但因他身體虛弱,最終無法做手術,只能服藥減輕痛楚,現時更需由女兒和母親照顧他。
而禍不單行,原告之前亦經歷多次沉痛打擊才令他患上抑鬱。他指在廿四歲時與十五歲女友同居,之後育有一女,惟女友後來離他而去,他與母親合力照顧女兒,其女現已十七歲升讀中五。他指曾在海味店當售貨員,身家一度逾四百萬元,但因投資科網股損失慘重而一度尋死。至○三年生日當天,他駕車時因車禍座駕着火,他雙腳被燒至傷殘,從此失去工作及要在輪椅上度過,只靠綜援和傷殘津貼維生。
案件編號:HCPI 53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