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蔣麗苓夫婦追數395萬

【本報訊】震雄集團主席蔣震的五女兒蔣麗苓,日前偕丈夫一同入稟,聲稱○八年借款三百萬元予一對經營模具廠的東主夫婦,惟該對夫婦未能如期在兩年內連利息償還,遂入稟向該對夫婦追討欠款三百九十五萬元。

被告經營模具廠

原告蔣麗苓及桂維倫,被告孫偉明及陳慧珠(被告姓名為譯音)。入稟狀透露,兩被告經營一間模具廠,在東莞設有廠房。○八年五月,原告答應借三百萬元給首被告,為期兩年,首年利息十五厘,次年及以後年利率則為二十厘,全數應於去年五月歸還,次被告為貸款擔保人。

入稟狀續指首被告○九至一○年還了七十萬元給原告,首被告又在○九年六至八月間,先後簽下三張合共六十五萬元支票還款,惟支票未能兌現。原告指被告至今連利息仍欠他們三百九十五萬元,現入稟要求兩被告償還。 案件編號:HCA 125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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