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張小莉告《蘋果》誹謗

【本報訊】廣州電視台女主播張小莉不滿香港《蘋果日報》造謠,指她與廣州市委書記張廣寧結婚,去年入稟本港高院控告《蘋果日報》誹謗。張小莉較早前就案件提交傳票,要求《蘋果》披露涉及其抗辯的資料,但《蘋果》以資料涉及新聞來源為由,引用誹謗法中的「報紙規則」要求免除公開相關資料,但昨日不獲法官接納,法官決定按張小莉一方的傳票內容,命令《蘋果》披露相關資料。

被指貪錢下嫁高官

本案原告張小莉於去年八月入稟高院,控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及當時《蘋果日報》的總編輯鄭明仁等四名被告誹謗。

入稟狀指,被告於去年八月六日出版的《蘋果日報》中刊登一篇誹謗原告的文章,該篇文章的標題是「廣州市委書記再婚娶女主播張小莉」;被告同日亦在《蘋果日報》網上版播放一段標題為「女主播嫁高官 網民:貪錢」的短片。原告認為文章及短片都對她構成誹謗,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及要被告賠償。

案件昨日再在高院處理,與訟雙方均未有在庭上披露原告要求被告提供的資料詳情,但被告的代表律師提及,據「報紙規則」,法庭有權免除新聞機構涉及公開新聞來源的資訊。不過法官最後仍是決定按照原告的要求作出頒令,要被告披露相關資料。

案件編號:HCA 131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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