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香江特首不同內地大吏

九七回歸後,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朝廷最重視的人事安排是欽定和培養行政長官,所以,《基本法》中對行政長官的產生、職責等做了很多規定。行政長官乃封疆大吏,但朝廷對其「政治待遇」和禮數超過內地封疆大吏,每年行政長官都要上京述職,獲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公開接見,耳提面命,其他封疆大吏則極少有這等「獨對天顏」的機會。在職級上,行政長官「離職」後可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成為「國家領導人」,這也是其他封疆大吏望塵莫及的。

朝廷之所以對行政長官如此重視,是因為對香港這個「特殊地方」非常重視。香港被英國統治一百五十年,在中國近現代史中有特殊地位和貢獻,九七後是特別行政區,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因此,香港的封疆大吏是特殊的封疆大吏,他(她)只能「土產」,不能「移植」,朝廷選擇培養的空間十分有限。物以稀為貴,人以稀為尊,正因為如此,朝廷對選拔特首極頭痛。這個「名器」很貴重,但因為「空間有限」,可選人才甚少,朝廷要找到擔得起這麼貴重「名器」的人似乎已絕。

這當然也可能是一個誤區,朝廷如果以內地選拔培養封疆大吏的心思和手法選拔培養香江行政長官,那是一定緣木求魚的。內地的封疆大吏是在中央集權體制下,在共產黨的官場中一步步爬上來的人物,他們只要應付好官場那一套就基本上做好了功課,就能以一個純官僚的本事處理職內工作。因此,朝廷若以為用大致同樣的思路和方法把一個看好的人放進香江府衙,讓他(她)在官場上混若干年,局長當過,司長當過,就能「增長才幹」、「積累經驗」而最終幹好行政長官,管治好香港,那就大錯特錯也。

這是因為香港和內地完全不同,內地官威官權能搞掂一切,官場手段能擺平一切,而香港,官場局限甚多,能當官不代表懂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