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暫緩遣返賴昌星到中國受審的申請,意味着賴昌星日內將會被送回中國接受審訊。一九九九年,賴昌星被揭發涉嫌透過其公司「廈門遠華集團」走私,謀取暴利,涉及金額高達八百億元人民幣。後來,賴昌星潛逃加拿大十二年,期間中國要求加拿大協助遣返賴昌星都不果。
為甚麼加拿大當局一改十二年來的態度,突然願意遣返賴昌星呢?我聽到一個有趣的解釋。據說,賴昌星當年把貪款中的二百五十億元人民幣,以多個途徑非法轉移到加拿大,並將貪款用於奢華生活以至多年來的官司訴訟上,總之都是裨益了加拿大經濟。
於是,有人猜想,賴昌星現在的錢已經不多,加拿大當局認為賴昌星再沒有經濟價值,所以才將他押回中國,與賴昌星分道揚鑣,免得招人「包庇罪犯」的話柄,也可跟中國賣一個順水人情。
也有一個說法,就是加拿大要跟中國人示好。近年來,華裔人士在加拿大的力量大大提升。比如今年五月份的聯邦大選,七位華裔候選人勝出,比去屆還多兩位;基層方面,加拿大目前有超過一百三十萬華裔人口,華語更成為加拿大第三大常用語言,不少教育機構都將普通話當作其中一個必修的語言課;經濟上,現時中國是加拿大的第二大貿易夥伴。
由此可見,加拿大跟中國走近是自然的事,斷不能因為區區一個賴昌星就跟中國對着幹。故此,賴昌星絕對是值得犧牲的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