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高達八百三十億元人民幣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潛逃加拿大十二年後,最終被當地法院判處遣返中國,遣返行動最快今日進行。加拿大聯邦法院在當地時間周四作出最後裁決,以中方承諾賴被遣返後不會受虐及處決等理由,駁回賴的暫緩遣返申請,賴昌星再無其他暫緩遣返的申請途徑。中國外交部對加國的裁決表示歡迎。
由於遠華集團走私案與官場人脈關係千絲萬縷,加上近日在前中共總書記、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病危消息流傳的敏感時刻,賴昌星一旦被遣回中國可能牽連極廣,權威消息人士分析,賴昌星假若被遣返中國,由於其與國內人脈關係千絲萬縷,極可能影響明年十一月舉行的中共十八大人事布局,賴可能變成十八大的權鬥棋子,甚至明年初香港的特首選舉形勢也可能起變化。
曾採訪賴昌星、著有《遠華案黑幕》的加國作家盛雪透露,賴曾表示中紀委等部門亦涉案,「如果我回去(遣返),中紀委至少有十個人應該被判死刑!」
加拿大聯邦法院當地時間周四在渥太華審理賴昌星暫緩遣返聆訊,歷時三個多小時,被羈押在溫哥華懲教中心的賴昌星,及分別身處溫哥華和德國柏林的控辯雙方律師,均透過視像電話出席聆訊。現年五十三歲的賴昌星,被中國視為頭號通緝犯,潛逃後一直以被遣返後會受迫害作護身符,利用法律程序滯留加國,成為了庭訊的爭辯焦點。
法官肖爾(Michel Shore)接納移民部提出的理據,判賴敗訴要遣返。判詞長達廿七頁,法官認定加中兩國簽訂不虐待和處決賴的外交協議有效,並非憑空想像,有實質證據支持,又指雖然中國人權狀況不理想,囚禁法輪功人士、西藏騷亂示威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但相信中國為維護國家聲譽及面子會履行承諾。
判詞也指,中國政府在協議中同意允許加國人員探望賴和聽審,可確保他獲得公平審訊,減少受虐的可能性。法院亦認定賴昌星只是普通的刑事犯,並非政治犯,故理應遣回中國受審。
賴昌星代表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質疑外交協議的可信性,指承諾全是空話,賴在中國不可能獲得公平審訊,他亦沒有代表律師,就算判死刑也不會被公開,外界永不會知道真相。馬塔斯說中方只是把賴當作打擊貪污的人辦,以收殺一儆百之效,並轉移外界對中共官員貪污的指控,且當局很可能用虐待手法向賴套取線索。不過,法官認為賴昌星一方提出的迫害理據不足。
肖爾又以中國寓言故事「智慧老人」比喻中國會否守諾言,故事講述小童手握小鳥,叫老人猜小鳥是生是死,老人知道答是生,小童會扼死小鳥,故答是生是死,就完全看你,「被告命運掌握在中國政府手中」,又稱兩國和其他國家會是見證者。
目前,遣返案法律程序已結束,賴不能再提上訴。聯邦法院未當庭訂出遣返日期,移民部一名律師表示,因法院要求盡快遣返,或周六把他遣送回國,亦有傳可能周五(本港時間今日)就遣返。中國政府閃電作出回應,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中方對賴回國依法受審的立場十分明確,歡迎加國法院的決定。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