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工銀前高層:純屬好友送禮

【本報訊】工銀亞洲高層涉嫌在○七至○九年期間收賄,讓現遭通緝的內地富商曾偉獲批逾廿七億元貸款及延期還款案,日前裁定四項收賄及五項洗黑錢等罪表證成立的次被告陳翊耀,昨日自辯指處理曾偉的貸款申請時未有給予任何優待;但坦認曾收取對方的二百五十萬元現金和名貴禮物,但解釋只以朋友身份收取。

次被告陳翊耀(四十三歲)案發時是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的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現已離職。他作供指內地客戶較闊綽,在重要節日都會送禮。

他表示與第三被告曾偉(四十八歲)除客戶關係外,二人亦是好友。他承認曾收對方五支名貴紅酒和一枚名錶,但指稱只以朋友身份收取。

他又坦認從曾偉處收取共二百五十萬元的現金,但對方只想改善他的生活,以及感謝他助曾偉的公司上市。

案件編號:DCCC 136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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