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火鍋變飲火酒!大快活分店疑因員工疏忽,將一支火鍋燃料火油液放在水吧位置,由於沒有標示,女食客誤拿該支工業用火酒作為火鍋湯底「加水」,結果進食後與兄長同告不適,女事主須留院一晚:「有無搞錯,如果係山埃我咪死o左。」大快活指事發後即時向員工發指引,重申必須標示非食用材料,事件已交保險公司跟進。
鄭小姐本月六日晚上約八時偕同兄長到大快活香港仔中心分店用膳,二人點選沙嗲火鍋湯底連同金邊粉、肥牛及丸類等配料,合共消費八十多元。鄭小姐昨憶述稱,當員工為他們加了兩次湯底後,火鍋再次乾底,由於未見員工幫忙,於是她自行走到水吧打算拿清湯,但連盛載清湯的器皿也沒有湯,只得旁邊一樽無色、無味、無標示的「三無」透明液體。
鄭小姐解釋,從沒想過放在餐廳水吧的液體有毒,當時極其量以為該樽液體為清水,於是拿回座位為火鍋加湯底,並將金邊粉放進,豈料「加料」後湯底變甜,但未算刺喉,兄長只吃金邊粉,她就「連湯也飲埋」,不久即心跳加速、腳震及有輕微興奮感覺。
「問經理嗰支係咩,佢答係火酒,嚇死,有咩理由無標示仲周圍擺。」鄭小姐報警後,與兄長同送瑪麗醫院,她更留院觀察至翌日傍晚才出院。她非常不滿大快活方面沒有任何跟進與慰問,到她聲言向傳媒披露事件後才願意賠償三百元住院費,但她拒絕接受:「真係好離譜,如果係山埃我咪死o左。」
大快活發言人昨承認調查後發現有員工疏忽,解釋由於當時將近關門時間,員工忙於準備翌日工具,有人因此暫將火油液放在水吧位置,事後大快活已即時向全線員工發指引,重申必須清楚標示非食用材料,至於鄭小姐的個案已交由保險公司跟進。
接獲警方轉介的食物及環境衞生署經調查後,得悉女事主誤將火鍋燃料火油液加入火鍋引致中毒,該署已提醒有關食肆負責人及員工,須在燃料上附加標籤或警告字句,並不應將該等物品放在餐廳大堂座位間,避免食客誤取。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估計,鄭小姐誤服的工業用火酒只含乙醇或丙醇,她亦只出現酒醉徵狀,對身體影響不大,但若火酒含甲醇,毒性會很高,可以令誤服的人士失明,嚴重者甚至急性中毒死亡,所有食肆應提高警覺。
記者石國威、蘇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