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內地孕婦疑在港檢測胎兒性別後再進行墮胎,本港醫學界人士警告,使用任何一種方法墮胎,也會存在一定風險,更有機會令孕婦身心受創。
婦產科專科醫生靳嘉仁表示,雖然在懷孕十二周內服食藥物流產的成功率達九成,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危險性,「食藥可能會引致子宮內膜發炎,亦有可能喺流產嘅過程失血過多,導致休克,嚴重會死亡!」
靳亦指,若進行吸引性刮宮手術墮胎,或會令子宮穿破,「做得(墮胎)太多,子宮內膜會變薄,減少受孕機會。」
他表示,若胎兒大於十四周,便要進行藥物性引產,即在孕婦陰道擺放藥物,令胎盤排出,但由於胎兒體積比較大,手術風險會大大增加。
另外,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婦產科學系名譽臨床副教授李之朋則指出,過去曾有臨床個案在墮胎之後感到內疚及擔心日後不育,「未必係普遍情況,但有啲(墮胎孕婦)內疚感會持續好多年都唔會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