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原訟庭將於下月廿二日審理三宗外傭爭取居港權的案件,據了解,港府高度關注案件,認為案件對本港影響深遠,當局內部評估,一旦敗訴,根據案例,將有數以十萬計的外傭可取得居港權成為港人,其下一代亦有機會申請來港定居,料對本港社會民生福利造成重大衝擊,正研究對策,包括評估提請人大釋法的可行性。
三名向高院原訟庭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的外傭,均為菲律賓籍,包括在港工作近廿四年的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他們入稟挑戰《入境條例》規定外傭在港工作期間不被視為「通常居港」,令外傭無法取得居港權,又指《基本法》列明非中國籍人士只要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本港,通常居港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即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質疑《入境條例》歧視外傭。
據悉,在港連續工作滿七年的外傭數以十萬計,至於案例會否有追溯性、外傭下一代是否有居港權,消息指,需取決於法院如何裁決。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吳啟漢認為,提請人大釋法會較敏感,因涉及本港自主性問題,估計現時政府會先交由法院處理,下一步才考慮是否釋法。
此外,自港府於前年修訂《入境條例》禁止持行街紙人士打黑工,令新增的酷刑聲請驟減,由前年的三千二百宗,減至去年的一千八百多宗,今年上半年亦只有不足七百宗。但女聲請人的比例持續上升,由○八年的一成增至今年上半年的五成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酷刑聲請審理)馮明強表示,料與外傭提出酷刑聲請增加有關。
去年外傭提出酷刑聲請逾六百宗,較前年及○八年增加兩成七及四點五倍,今年上半年就有近二百七十宗,佔整體聲請三成八,馮不排除有外傭利用機制留港打黑工。港府建議為酷刑聲請審核機制進行立法,並於明日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入境處指修例若獲通過,有助遏止濫用。
入境處自前年引入新行政審核機制,完成的五百六十三宗酷刑聲請無一宗獲得確立。另原訟法庭今年一月一項判決,指入境處應在特殊情況下考慮准許已確立聲請者就業,當局共接獲三宗申請,馮指會小心及獨立考慮每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