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鐵道部長劉志軍下台後,牽連內地高鐵的發展會放慢,例如客運專線的加速被叫停,三百五十公里時速減為三百公里及二百五十公里時速。事實上,剛通車的京滬高鐵,是以三百公里、二百五十公里兩個時速運行,不是原來傳聞的三百八十公里時速。又傳說今年鐵路投資,從原安排的七萬億元人民幣減至六千億元,這亦可能被證實。以此兩例作證,內地高鐵發展確然有放緩之勢。
有謂高鐵建設有貪污,放緩高鐵發展可減貪污。這是甚麼邏輯和道理?為甚麼不去反貪污,而是放緩發展(包括鐵路發展)呢?即使高鐵建設有貪污,也不影響高鐵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有貪污就抓,高鐵項目則應從其經濟社會效益來決定快建或慢建以至不建。
我不知中央政府是怎樣思考。依鐵道部的說法,減速是為了成本,而不是安全因素。事實上,這幾年的高鐵營運並沒有安全問題,就算是部分考慮安全因素,也是為了加強風險預防,並不是有實在的安全危險。
誠然,建設步伐稍為減慢未嘗不是好事,可減少建設及生產單位壓力。像京滬高鐵以及不少客運專線都是提前完成,若不急於提前完成,工作自然稍為寬鬆,工程的質量可以更有保證。
不過,高鐵的經濟社會效益巨大,愈是早建,實現效益的時間愈可提早。更重要的是,高鐵線路建成愈多,網絡效益愈大,且是以幾何級數上升。在保證安全下,成本與效益需要協調、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