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亂劏產婦愧對上帝

符合各項規定,在香港進行人工流產是合法的。但有天主教或基督教背景的私家醫院禁止這項手術,原因此等宗教視胚胎為有生命的人,故人工流產、毀滅胚胎與殺人無異。

但同一醫院,卻極容忍可更嚴重傷害孕婦、可危害嬰兒健康的另一項手術──剖腹取兒。

以剖腹手術代替自然分娩,須具充分的醫學理據。例如,胎兒出現緊急情況,須立即從母體取出,不然難逃夭折;產婦盆骨太窄、胎兒頭部太大,不能通過產道自然出生。

但是,為了節省時間、金錢,遷就醫生工作流程,從來不應是替孕婦剖腹取兒的理據;若醫生被揭發這樣做,更有可能被醫務委員會以涉嫌違反操守為由,展開紀律研訊。

剖腹取兒不無風險:把婦女的肚皮割開,除暴露子宮外,亦暴露其他內臟,增加與生產無關的器官受傷害風險,亦增加感染及出血機會。婦女的子宮由於被割開再縫合,子宮壁留下弱點,下次生產可自然分娩機會大減。至於嬰兒未足月便被取出,因肺部未夠成熟而出現呼吸困難的機會大增;以刀剖開子宮步驟,亦可能傷害胎兒。

行內消息人士透露,有醫生為中介公司服務,所有來港產子內地孕婦,皆以手術剖腹取兒,不准自然分娩。這些傷天害理手術,不少是在上述有宗教背景的醫院進行。醫院嚴禁人工流產,卻不禁「劏」產婦牟利,這是否真如他們聲稱「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