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竊錶行案主腦求減反加刑

【本報訊】香港爆竊集團去年初到日本「穿牆」爆竊包括「天賞堂」在內的珠寶鐘錶店,偷去二百卅隻名錶後,把價值一千八百萬港元贓物郵寄返港,眾集團成員事後被捕,其中主腦承認串謀偷竊及處理贓物等罪,去年被判監五年兩個月。他昨日在高院申請減刑,反替自己招來加刑。

上訴庭指本案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原審判刑明顯過輕,上訴人求減得加,最終加刑半年至判囚五年八個月。

上訴人陳江耀(五十四歲)昨陳詞指,原審法官應下令將他涉及的日本爆竊案與另一宗○三年發生的香港爆竊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惟上訴庭反駁指出,該兩案相差六年,性質完全無關,分期判刑無錯。

有關理據稍後頒下

相反上訴人犯案後逍遙法外多年,食髓知味越洋再犯,且與人合夥及精心策劃,案件嚴重性是法庭罕見遂加刑,有關理據稍後頒下。案中兩同黨早前已各判囚兩年十個月。

案件編號: CACC 35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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