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打波打癱菲漢 商人囚廿月

【本報訊】成衣男商人在維園打籃球時,疑不滿菲律賓籍對手防守時緊纏他,一怒之下「批㬹」打向菲漢胸口,又施重拳擊向對方臉,最終令菲漢後腦着地慘成植物人。被告受審後,昨在區院被裁定嚴重傷人罪成,法官形容案件屬悲劇,並斥責他的行為令事主永久傷殘,事主家人亦因而受到傷害,故判他入獄廿個月。

法官判刑指被告陳敬胤(四十八歲,圖)身形健碩,應明白事主會因遭他拳擊而受傷,但他仍因一時憤怒,做出好勇鬥狠行為,揮出毫無必要的一拳,最終令事主受永久傷殘,成為植物人。雖然他三名子女在求情信中讚揚他是好爸爸,但法庭仍需將他判囚。

五次手術後 健康仍堪憂

法官覆述案情時,指事主事發後多處腦出血,經五次手術後胸部仍有併發症,令事主不能說話、自行飲食及走路,需要廿四小時被人照顧;而事主胸部日後隨時有變壞危機甚或生命危險。

被告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嚴重傷人罪,指他於去年七月一日在維多利亞公園籃球場,有意圖而傷害菲律賓籍男事主ARBASTO Epifanio C(四十三歲)。法官昨裁判時指,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意圖犯案,故改判他較輕的嚴重傷人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已離婚,育有三名子女,但他每月均會付生活費予子女。

案件編號:DCCC 23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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