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錯批內地孕婦留港日數,險令臨盆孕婦被控「逾期居留」!內地準媽媽來港產子,已按程序申請留港不超過九十天的簽證。入境時卻因職員疏忽,誤蓋只准留港七天印章,差點被迫逾期留港產子。立法會議員直指事件中入境處職員干犯「不能接受」的錯誤,促當局須嚴肅處理!
懷有身孕的鄭太預產期為今年五月三十日,今年四月十五日來港作最後產前檢查並準備迎接「小生命」。鄭太憶述當日如常從皇崗口岸過關, 未料是次入境卻是噩夢的開始,「次次我都係咁樣過關,已經畀埋大陸批嘅九十日簽證佢睇,點知都『揼錯印』,淨係畀我喺度留七日,如果突然生得點算?」鄭太指當時基於對香港入境處職員的信任,過關時並未刻意核對蓋章,直至四月二十八日到廣華醫院覆診時,竟被指「逾期居留」,醫生拒絕為其診症,更有醫護人員要求報警。
「我血糖過高,喺孕婦嚟講係高危類別,真係唔嚇得!如果因為咁畀人拉咗就真係冤枉!」鄭太指獲悉事件後,其夫即時向油麻地入境處辦事處查詢,獲覆需當作申請延期居留,並囑前往灣仔總部辦理有關手續,「明明係佢哋(入境處)錯,點解要我山長水遠、仲要一早六點幾去排隊搞延期呀?」鄭先生雖深感不忿,但為保「妻兒」平安,惟有按指示前往申請「延期居留」。不過,鄭先生坦言當要求就職員蓋錯印一事作解釋時,對方竟拋下一句「吸」錯咗啫,令鄭先生怒火中燒。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事件時指出,經調查後證實事件涉及職員疏忽,已即時更正,並就事件對當事人帶來不便致歉。發言人又稱,會訓示及提醒員工維持警覺。
「根本就係有錯唔認!」鄭先生指曾就事件多次要求入境處給予合理解釋及作書面道歉,惟一直不獲理會,直至透過本報轉介後,終在六月十四日始獲入境處覆函致歉,並認已處分涉案職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認為,入境處在事件中「一錯再錯」及「不肯認錯」的做法令人難以接受,「入境處已經唔係第一次批錯旅客留港日期,依家重複犯錯仲唔一早同受害者道歉,真係好離譜!」陳指準確批出旅客訪港及逗留日期乃入境處職員基本責任,是次事件更令臨盆孕婦身心均要承受不必要的壓力及傷害,直指入境處不能輕視事件嚴重性,促嚴肅處理,避免再重蹈覆轍。
記者 林綺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