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推出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出缺替補機制,引發極大爭議。有些批評亂扣帽子,將其妖魔化,以此作為動員港人「七一」上街藉口之一,實在言不及義!
首先,有議員辭職,「由餘額最多的落選者替補」,你可以不同意此種安排,但不能否認「餘額最多的落選者」也是選舉產物,既然來源於選舉,所謂「剝奪港人選舉權」從何說起?
講到「違憲」,既然「餘額最多」替補者本身已受選舉洗禮,也是部分選民的選擇,並非「未經選舉」產生,又何來「違憲」?
而所謂「惡法」的指摘更莫名其妙!現美國總統奧巴馬原是伊利諾伊州聯邦參議員,○八年十一月當選總統後,隨即辭去聯邦參議員之職,其遺缺根本沒有補選,也沒有由「餘額最多的落選者」替補,卻是由伊利諾伊州州長直接委任,並沒有人因此攻擊此項安排「違憲」、「惡法」,更沒有人指斥是「剝奪了伊利諾伊州人民的選舉權」!
當然,任何選舉、補選、替補機制都不會十全十美,筆者肯定堵塞漏洞大方向正確的同時也曾批評替補機制若干副作用。但始作俑者是公民黨、社民連去年搞的違法違憲「五區公投,全民起義」、「解放香港」,同一批人辭職又參加補選,「阿茂整餅」,浪費公帑,投票率只有百分之十七,引起市民反感,強烈要求港府修例堵塞漏洞,剝奪政棍「玩嘢權」。今天,反對派不檢討,居然還「運動群眾」,可見「玩嘢」死不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