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提出處理村屋僭建三部曲,然後將自己與劉皇發綑綁起來,宣稱在此事上不是發叔太軟弱自己太強硬,而是大家均認同應依法辦事。那麼她這個自以為好打得的處理方案,果真擺平了新界嗎?
非也。事實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林鄭與發叔的「努力」,不但擺平不了新界,而且激化了城鄉矛盾,令香港社會更不和諧,他們大概始料不及吧。
為甚麼呢?因為處理村屋僭建三部曲之主旋律第一和第二部曲,城鄉人士各取所需,同表不滿也。
三部曲之第一部曲,揚言首先針對一些違例情況嚴重及存在有較高潛在風險的新界村屋僭建物,表明共有七類一般所指加建的僭建物,即第四、五、六層,或一些從來沒有取得許可或豁免便興建的構建物,或本身已是僭建的簷篷,在其上再僭建一個構築物,都屬高風險首輪要處理及執法的僭建物。
對林鄭出此執法硬招,新界大佬大姐反應激烈,認為是「毀我家園」,誓要反抗到底,你林鄭夠膽就來拆吧!
三部曲之第二部曲嘛,則聲稱對違例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之新界村屋僭建物,將採取先登記暫緩執法的制度處理,因為考慮到要分類規管、按序處理,以及有緩急先後之別,此乃下一階段才處理的僭建物,共有十一類,例如圍封露台、覆蓋面積不多於一半的天台搭建物、簷篷、冷氣機金屬架和廣告招牌等。
對林鄭採取此一「半特赦」之軟招,新界大佬大姐自然不表異議,卻輪到市區城中之仁兄仁姐喊打喊殺,大表不滿,指斥林鄭處理僭建物城鄉有別,雙重標準,不公平不合理也。
這叫做城有城中人喊打,鄉有鄉中人喊殺,林鄭之三部曲主旋律,變成了十面埋伏,四面楚歌,兩面都不討好,內外不是人矣。
如此激化城鄉矛盾,好打得嗎?捉蟲也。如今請問林鄭,執法乎?不執法乎?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