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施永青創立的中原地產代理,遭執業律師鍾慶滔偕同另一人入稟控告。鍾慶滔指控中原地產及其地產代理等人,在灣仔堅尼地道慧景臺的物業交易中作出虛假陳述,入稟狀更指當中疑涉欺詐,甚至收受買方利益等行為,並且隱瞞資料,令原告一方造成損失,鍾現要求中原等被告賠償二百七十萬元。
原告分別為鍾慶滔及葉慧娜(譯音),三名被告依次為謝婉卿(譯音)、黃世光及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本身是執業律師的原告鍾慶滔,昨接受本報電話查詢時表示,由於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故不便透露案件的詳情。
案中次被告黃世光,據中原地產的網頁資料顯示,黃是堅尼地道分行的地產代理。黃世光昨接受本報記者的電話查詢時亦表示,由於事件已交由公司法律部處理,現時不會作出評論。中原地產代理發言人則表示,不會回應有關事件。
鍾慶滔透過他獨資經營的鍾方律師行入稟高院,據入稟狀透露,涉案的物業為灣仔堅尼地道一百二十八號慧景臺一單位連車位,原告指三名被告違反責任,原告認為三名被告在該宗交易中可能曾作出欺詐、作出虛假陳述,甚至誘使或收受買方利益,以及串謀行騙等行為;被告更向原告隱瞞部分資料,除了損害原告對他們的信任,亦令到原告蒙受損失,原告因而向被告追討損失二百七十萬元以及堂費。
據區內資深地產代理透露,慧景臺分A、B兩座,合共二百四十個單位,由恒基地產興建,最近一個九百卅五呎單位成交價為一千二百萬元,平均呎價逾萬元,由於單位擁有城市景觀,慧景臺深受區內用家歡迎,至於中原地產被指就慧景臺交易中作虛假陳述,則未有聽聞。
案件編號:HCA 10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