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十九歲老翁在公園吸煙,遭控煙辦一男一女職員發現上前檢控,老翁涉嫌向他們露械,並推跌男職員被捕。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裁定被告襲擊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成,裁判官斥責被告侮辱女執法人員,行為可恥,罪加一等,並指法庭需要保護執法人員避免受襲,不排除會判監,現將被告收押至下月八日以待索閱其背景報告才判刑。
被告黎貴松被控今年一月卅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露械,及襲擊男助理控煙督察鄭德章(譯音),被告較早前承認違法吸煙及拒絕出示身份證罪名。
控方證人指,被告當日被發現在水池邊花槽禁煙區吸煙,鄭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被告轉身離開,鄭與女同僚追上,被告突轉身拉下褲鏈及拿出陽具一至兩秒,又推鄭胸口令他撞到鐵欄,被告最終被其他控煙辦職員制服。裁判官昨指控方證人誠實可靠,裁定被告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年邁,患有高血壓,只是一時衝動才犯案,事主僅受輕傷,被告亦無刑事案底,希望法庭不要判被告監禁。
案件編號:FLCC 85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