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一名鐘錶女商人,身上收藏九百多克毒品海洛英等,企圖由馬來西亞偷運返港,但於檳城國際機場被捕,案件昨日於當地審結,司法專員指,由於控方證據充足,加上被告答辯時解說的經過的真實性存疑,因此裁定被告販毒罪名成立,判處死刑。
四十五歲港人被告林春詠(譯音),前夫是馬來西亞籍人士,有一名十二歲子女在港,另有四至五名親友包括七十五歲母親在當地雪蘭莪居住。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當日在機場出境處被掃描儀器檢查身體時,曾兩度推開執法人員,被告隨即被帶走作進一步檢查,當時被告表現緊張,檢查過程中,在其內衣夾層發現貼着膠紙,一拉之下,露出一粒粒膠囊。
警員於庭上供稱,其中四十粒膠囊在被告右腿上,左腿有四十二粒,腋下有十二粒,當時被告尚嘗試賄賂警員,但最終仍遭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