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達通早前被揭發將其「日日賞計劃」的客戶個人資料出售圖利後,有巿民為此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八達通的公司索償五十元「感情傷害」及百多元訟費,八達通公司申請將案轉交高院審訊但遭審裁官拒絕,該公司昨日就此事向高院申請上訴獲法庭受理,但法官要求該公司就今次申請的動議通知書作出修改。
上訴人是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即是小額索償案中答辯人一方。因今次上訴人一方的單方面申請,故該案申索人黃永傑毋須出庭。
八達通一方早前在小額庭曾指,因案件涉及複雜法律爭議,認為應將案件轉交高院;但因申索人認為此舉會令訟費變成天文數字,令申索人要承受的風險增加,結果原審裁官當時否決轉往高院的申請,並將案件排期上周聆訊。不過八達通稱會就該決定提出上訴,故審裁官最後暫緩開審,留待高院決定是否受理及上訴有結果後才處理。 案件編號:HCSA 1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