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立法會討論就高鐵項目撥款時,支持興建高鐵的專業會議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何鍾泰,以及經濟動力議員林健鋒被投訴沒有事先作利益申報。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花一年多時間調查後斷定,石禮謙與林健鋒均違反了議事規則,但僅向石禮謙作出訓誡。
監委會於○九年年底收到投訴,質疑三名議員在○九年九月至十一月的鐵路小組會議上,未有在發言前申報利益。監委會主席梁劉柔芬昨指,雖然石禮謙已申報他是港鐵獨立非執董,但由於未有披露作為港鐵獨立非執董在高鐵項目中的個人利益,是違反議事規則,故此監委會將會在下月十三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訓誡石禮謙。
石禮謙同時與林健鋒被投訴沒有申報身兼新昌營造集團獨立非執董,而新昌營造的附屬公司新昌營造廠,正是競投得高鐵合約的公司。梁劉柔芬指,由於當中涉及間接金錢利益,故監委會也認為兩人違反了議事規則,惟以往立法會從未要求議員申報附屬公司產生的利益,故決定不就此處分兩人。至於被投訴沒有申報為中國建築國際集團非執董的何鍾泰,監委會認為中國建築與前田合約的聯營公司,是去年三月廿六日才競投高鐵合約,即鐵路小組的討論之後,故認為投訴不成立。
梁太續指,監委會就附屬公司產生的利益要否申報等問題達成理解,建議列明指引來提醒議員,促請所有議員保持警覺,時刻按規則披露利益,以免損害立法會聲譽。
石禮謙回應事件時堅稱「問心無愧」;林健鋒則不服裁決,直指既然監委會也提出要列明指引,故監委會不應斷定他違規,他不排除會挑戰監委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