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起咗廿年都無人理,依家話可能要拆,屋企咁多人拆咗邊有地方用﹗」八十四歲的梁伯三代同堂一家十七口居住元朗大棠村一所四層高的村屋,當中第四層是隨着三名兒子開枝散葉,家庭成員增多而用鐵皮搭建,對於當局建議率先取締加建第四層或以上的村屋,梁伯感到極度無奈,「政府話要拆都無辦法,點同政府鬥!」
現時與梁伯同住的家人包括其太太、三名兒子及媳婦,以及九個孫。梁伯昨形容他一家現時自住的村屋「前身」是一間爛屋,是他祖父遺留下來,及至梁伯結婚時將之興建為三層高。而隨着兒孫滿堂,發覺地方不夠用,故於廿年前用鐵皮加建第四層,面積數百呎,用作廚房、飯廳以及孫女房間之用。
對於港府將加建第四層或以上的村屋列作嚴重違例僭建物,梁伯不滿地說:「如果當初起時政府話唔得,我咪唔起,但廿年來無話過唔得!」若港府最終要清拆,他亦只好無奈接受。由於其村屋並非丁屋,他希望港府能交代清楚其村屋是否受管制。
與四名兒子住在元朗東頭村的福嫂,其村屋三層半高,每層面積約數百呎,而該半層是用作第四名兒子房間連廁所之用,福嫂擔心,若最終要清拆,自己未能負擔相關清拆費用,她說:「老公上年去世,邊度有錢?又申請唔到公屋。」其第四名兒子李先生表示他正待業,擔心無經濟能力搬出去,慨嘆「都唔知點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