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鄉局開戰

僭建風暴席捲全新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以強硬態度向新界居民宣戰,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以及覆蓋面積多於主體建築物有蓋面積百分之五十的天台圍封搭建物,均屬違例情況嚴重和具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當局會積極取締。牽一髮動全身,新措施影響數以萬計居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下周二開會討論有關措施時,預料有二、三千名居民包圍立法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居民亦有可能進行司法覆核,不惜與政府對簿公堂,官民衝突一觸即發。

鄉議局前日宣布在下周二派出逾千名村代表到立法會抗議和遞交請願信,以示對保鄉衞族的決心;言猶在耳,發展局昨日即拋出一個等同向鄉議局宣戰的方案,重申不認同集體官批地契上的村屋沒有高度限制,執法部門會積極取締該等村屋。對於鄉議局或個別鄉民擬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該局強調會依法辦事,並按正常程序處理。

危險即取締 較輕先登記

林鄭月娥又建議,將新建和現在僭建物作分類規管,有即時危險、正在施工及新建的僭建物都會被即時取締,仍在裝修或地盤清理階段的工程亦在範圍之內;至於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僭建物,該局會透過僭建物登記計劃,讓業主自行登記,日後當局會制訂執行時間表,按階段預先向有關村屋居民和業主公布。

參與登記計劃的業主須就該等僭建物提交資料給屋宇署,包括僭建物的照片、描述、大小和建成日期;此外,亦要委託合資格人士進行定期檢查,證明該等僭建物的結構安全,不會造成危險,屋宇署會抽檢該等獲發安全證明的僭建物,確保合乎安全標準。另外,當局會容許業主保留小型的環保適意設施,包括新建的小型屋宇亦可擁有上述設施。

發展局又重申,不會考慮特赦的做法和安排,亦不會以收費代替執法,因為上述做法既不公平亦不合理,更不符合法治精神。政府消息人士強調,今次政府公布的執法政策,純粹為村屋僭建定下執法標準,政府無意一下子清拆所有村屋僭建物,只會按部就班處理,確保不會令村民無家可歸。

林鄭月娥昨宣稱,登記制度並非半特赦,而是按緩急先後,讓屋宇署掌握情況,又強調取締市區僭建物亦分緩急先後,同樣是先處理有即時危險的僭建物,政府處理市區和新界的僭建物是以「同一把尺執法」。

唔認半特赦 只稱分緩急

林鄭月娥昨日又否認,自己處理新界僭建問題時太過強硬或倉卒,又指問題涉及執法工作,再次讓步的空間不大。

不過,一直關注新界僭建問題的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則認為,市區的僭建物並無所謂的登記制度,政府應一視同仁,不應暫緩執法和為新界另設一套制度:「呢個做法等同半特赦,局長做法咪等同向鄉議局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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