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八歲運動用品店男售貨員李志文,趁店舖關門後從店內的聯合國難民公署籌款箱中偷取二百二十元善款,店方翻查閉路電視揭發事件。早前被告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並向聯合國難民公署捐款二千元「賠罪」,昨被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已知道不應從一些需要金錢的人士身上取便宜,並感到後悔。裁判官按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服令。
案件編號:ESCC 233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