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帶iPhone騙案四被告提訊

【本報訊】警方早前偵破犯罪集團藉詞招聘水貨客攜iPhone返內地詐騙案,拘捕三男一女,他們涉以招聘水貨客為名,誘騙事主先到電訊公司買iPhone,再將事主的iPhone取去,四被告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等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六月廿四日等候進一步調查後再訊。

雙程證被告加控逾居罪

四被告依次為商人陳偉成(四十九歲)、文員何毅恒(廿三歲)、家庭主婦江桂聰(三十歲)及無業的江娘送(十九歲),各人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即在今年五月九日及廿五日,串謀欺詐李贊鴻及汪光榮,假稱二人已受聘為水貨客帶iPhone返內地,着二人向不同電話供應商簽訂合約及購買iPhone,藉此令被告獲得iPhone。持雙程證來港的第四被告江娘送,被捕時已逾期居留,再被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

控方指首被告及第三被告屬夫婦關係,而首、次被告在今年二月已因相類案件遭警方拘捕,故兩人是在保釋期間犯下本案,而二月份的一宗案件,受害人達一百廿七人。裁判官只批准第三被告保釋,餘三被告續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FLCC 136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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