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共屋邨的公用地方一年的電費總開支達四億多元,其中約六成源自照明系統。房屋委員會過去十年主力以六項措施減低能源消耗,令公用地方每戶平均耗電量下跌一成四,以全港約有六十萬公屋戶計算,即每年節省近八千萬元。房屋署正試驗可否轉用更慳電的LED燈具,但坦言再大幅下調整體耗電量的空間有限。
公屋節能措施集中於改善照明系統,房署今年三月已完成為全部公屋合共八萬個出路指示牌改裝T5光管及電子鎮流器工程,與原有T8光管相比,每年可節省八百萬元電費,稍後會再投資約二億七千萬元,為所有合適燈具改用電子鎮流器。
房署物業管理總經理何永業透露,正於華麗邨、富昌邨及慈正邨三個屋邨的部分走廊,試驗LED燈作走廊照明,較現有的緊湊型螢光管可節省約一半耗電量,但要考慮成本效益、不容易更換、濕潮炎熱天氣下容易損壞及顏色慘白或令居民感不適等限制,預料年底會有結果,以公屋公用地方有逾二百萬支燈計算,若能廣泛採用,將帶來一定慳電成效。
截至今年三月底的財政年度,公屋公用地方耗電量達四億七千多萬度電,電費開支達四億二千四百萬元,即每戶每年平均耗七百五十一度電,電費開支較對上一年度減少一千二百萬元,每戶平均少耗廿六度電,與九年前剛推展大規模慳電措施比較,則累積少耗了一百廿六度電,比率達一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