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官場混,最深有體會的人都知道,只有當過縣、市委書記的人,當過地方政權一把手的人,才真知道甚麼是權力,知道甚麼是官威官派。中國古代有「滅門縣令」之說,可知當年的縣太爺、今天的縣委書記是如何的威權赫赫、決人生死。在政府部門當司局級高官,在中央機關當有頭有臉的領導,其權威感比不上地方的縣、市委書記,其權力範圍和「力度」更是不如。
在中共地方官員的各種權力中,人事權、財政權最重要,而財政權也要通過人事權來掌握。中共早已實施黨政分家,地方財政權歸之於政府,然而,「黨管人事」,地方政府的財政主管之人事權通常掌握在黨書記手裏,而不是市長、縣長手裏。在一個地方政權中,黨書記、一把手如果願意的話,幾乎所有的官帽都可以由其掌握,當然要達到這一步,一把手要在黨的常委會裏掌握多數,又或者得到組織部長及主管「黨群工作」副書記的支持。通常組織部長和副書記都會堅決服從黨書記的領導,這裏當然也有「權益交換」、「相互幫襯」。
地方一把手掌握着大部分的幹部「官帽」,給誰戴上,給誰拿下,給誰換換,這就有生意可做了,所謂買官賣官就是這麼來的。據中共媒體報道,吉林省白山市有一位當過縣委書記的原政協副主席、市委統戰部部長李鐵成,在他擔任縣委書記的六年間,將全縣五百餘名幹部調整了八百四十餘人次,收取「調整費」一百一十四萬元,全縣二百多名科級官員幾乎人人向他行賄,用之於換烏紗帽、保烏紗帽。中共雖然早就制訂了甚麼《幹部選拔任用條例》,甚麼《公務員法》,但在地方一把手的權力面前全部作廢,廁紙不如。
今年開始,內地省、市、縣、鄉四級黨委、政府、人大、政協都在換屆,無數「官椅」大兜轉,買官賣官的「地下市場」、「體制外資金流動」空前活躍,不知多少一把手收到手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