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孚新邨居民抗議發展商興建「屏風樓」事件,發展商祥達發展有限公司早前向高院原訟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原訟庭禁止美孚居民和市民阻礙其施工,但宣告失敗。發展商於前日正式入稟高院,直接要求上訴庭准許其提出上訴。
反對興建屏風樓工作小組召集人葉少舟昨接受電話訪問時稱,他仍未收到有關文件,但他於較早前與律師商討時,已預料發展商會再提上訴,他要先與律師聯絡後,才知如何對策,暫時不會評論。至於美孚居民打算就發展商興建「屏風樓」一事提出司法覆核,他指擬採取的法律行動仍在進行中,暫時不便回應。
發展商計劃在美孚新邨第八期對開的前中央石油氣庫舊址興建一座廿層高的新樓,惹來美孚居民不滿。美孚居民於三至四月期間,以人肉路障、沙包及車輛阻止承建商進入地盤施工,並曾一度發起「千人瞓街行動」。
發展商其後興訟聲稱其地權及路權被人侵犯,並要求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美孚居民的示威行動。最初有七名被告,包括:王德全、葉少舟、盧松昌、張志賢、李慧娟、余慧根等六人,以及其餘未得發展商准許而闖入涉案地盤或在附近逗留的人士。
案件於四月底進行內庭聆訊,區議員曾健成、立法局議員梁國雄及毛孟靜「報名」加入成為被告。法官認為案件無迫切性,加上希望給被告抗辯的機會,拒絕頒發臨時禁制令。發展商申請臨時禁制令失敗後,於上周曾向同一名法官申請上訴許可,但其申請被駁回。發展商遂入稟高院直接向上訴庭提出申請。
案件編號:HCMP 104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