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當前之僭建風暴,有兩個「風暴中心」,一個是官場政界權貴,以煲呔曾為代表人物;另外一個則是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形容新界鄉郊現時正處於「風暴中心」也。
特區政府應對僭建問題的政策,據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近日的闡述,如此這般:
屋宇署在履行《建築物條例》規定的同時,亦考慮到樓宇安全、資源限制等因素而制訂執法政策。在自二○○一年起的十年間,屋宇署清拆僭建物的行動(即向有關人士發出法定命令要求清拆該僭建物,及向不遵從法定命令的有關人士提出檢控),只限於須優先處理的類別(主要包括對生命財產明顯構成威脅或即時危險、新建僭建物或在個別大規模行動時所針對的目標如大型簷篷、大型冷氣機支架、單梯樓宇的天台僭建物,以及建於簷篷和懸臂式平板露台上的僭建物)。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屋宇署已把清拆僭建物的行動範圍擴大,並會推行一系列多管齊下的新措施,以提升本港樓宇安全水平。
當前之所以出現僭建風暴和兩個風暴中心,正是因為屋宇署將「行動範圍擴大」,引發新界村屋和官場政界權貴之僭建問題也。然則如今如何是好?
劉皇發說,土地房屋,從來都是新界人的核心利益,新界有獨特的歷史、社會背景,僭建問題是多年累積下來的問題,而且近年港島和九龍的僭建問題比新界嚴重,證明僭建情況普及全港,他促請當局以靈活寬鬆的方法去理順僭建問題。
所謂寬鬆理順,據了解,發展局與鄉議局探討之「理順方案」,乃是以「罰款」及「釘契物業」處理,因為港英政府年代,也曾經以「罰款」方式處理工廠大廈之僭建問題也。
不過嘛,如果以如此這般的「理順方案」處理新界村屋僭建問題,那麼市區樓宇是否也要一視同仁?例如煲呔曾的圍封玻璃露台物業,亦可以「罰款」(補入則申請),或者「釘契物業」解決?
請問林鄭月娥局長,官場政界權貴可以如此一視同仁嗎?
史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