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若不幸在港鐵範圍內受傷,所獲的保障可能是零。有立法會議員指,現時政府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竟不包括大部分鐵路範圍內的乘客受傷事故,並質疑港鐵公司是否有為乘客購買第三者保險,令乘客搭港鐵毫無保障,直斥港鐵年年賺大錢卻漠視乘客保障,作為港鐵大股東的政府也有縱容之嫌。
現時由社會福利署提供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受養人提供經濟援助。但公共事業監察組成員陳智恒指出,該援助計劃原來並不包括涉及鐵路範圍如地鐵、東鐵、西鐵及馬鐵,而輕鐵雖在計劃保障範圍內,但「交通意外」定義卻不清晰。
八十五歲的馬婆婆去年十一月中乘輕鐵時被車門夾到,失重心跌倒後眼部嚴重受傷,至今仍有傷疤及眼花等後遺症,但港鐵至今未有跟進馬婆婆的個案及作出賠償。
另外,七十一歲的黃婆婆去年四月在港鐵東鐵線旺角東站月台候車,被一列行駛中列車撞到頭部至重傷及頸骨撕裂,送院後需縫卅針,至今仍需經常覆診,並有走路無法平衡等後遺症。監察組成員劉美璐稱,曾協助黃婆婆向港鐵追究責任,但港鐵竟回覆當日旺角東站電腦有故障,沒有當日的意外報告。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港鐵的回覆極不負責任,又認為援助計劃應一併保障鐵路範圍內受傷的市民。他曾多次追問港鐵公司有否為乘客購買第三者保險,但對方一直迴避,「依家市民搭港鐵係毫無保障」。他批評,港鐵去年大賺逾一百億元,卻置乘客的保障不理,而港府作為港鐵大股東,卻一直縱容鐵港。他今日會在立法會內向政府提出質詢,要求政府交代。
港鐵公司發言人則回應稱,為保障港鐵公司及客人利益,一直有為乘客購買第三者保險,當收到個案申索申請後會徵詢法律意見,如調查結果顯示意外並非港鐵系統操作上有任何故障或職員人為失誤而致,港鐵毋須負法律責任及作出賠償。發言人澄清,公司電腦系統內有黃婆婆的意外紀錄,當日回覆劉美璐有誤是因為內部溝通上有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