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孚屏風樓案 被告增至10人

【本報訊】美孚新邨居民不滿發展商在中央石油氣庫舊址興建廿層高住宅的「屏風樓」,一度在地盤外發起「千人瞓街行動」而被指阻塞。法庭上月底拒絕發展商要求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居民在附近範圍示威。發展商不服,昨在高院申請上訴許可,惟法官認為發展商未能顯示事件的迫切性,亦認為被告一方未有抗辯機會,為維護司法公義,拒絕頒予上訴許可,並要發展商支付今次開庭的堂費。

新列毛孟靜梁國雄曾健成

但法官認為發展商即原告祥達發展有限公司,只是按程序申請上訴許可,並非欺壓眾被告;法庭又接納原告申請,把區議員曾健成、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毛孟靜三人列為案中被告,令本案原本得七名被告正式增至十名。而本案的正式審訊已排期十二月十九日處理。

眾被告及數十名美孚新邨居民昨到法庭聽審,其中一名被告即反對興建美孚新邨屏風樓工作小組召集人葉少舟庭外稱,對法官否決原告的上訴申請感高興,但擔心這些申請最終只會加重被告一方的財政負擔。他指居民並沒有阻撓工程,但認為該地是否能興建樓宇仍未有定案;他們又正準備司法覆核,不明為何發展商要急於開工。

案件編號:HCA 7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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