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銀行一名交易員,在○八年為了隱瞞進行交易時錄得的虧損,擅自更改東亞銀行內部電腦系統的數據,導致東亞銀行其後要忽然停牌及將對外公布的中期盈利減少逾一億元,信貸評級機構標普更因此把東亞銀行列入負面觀察名單。涉事交易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廿三項不誠實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法官把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三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
卅一歲被告翟子開,被控卅五項不誠實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被告承認其中廿三項控罪,餘下的十二項控罪則保留在法庭檔案之內。辯方要求法官考慮判被告社會服務令。惟法官在聽完辯方的求情後,直指案件性質嚴重,他不想令被告有錯誤的希冀,決定不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下令把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情指,被告於○五年八月起受聘於東亞銀行的股票衍生部,職責包括使用東亞銀行的「Sophis Risque」電腦系統進行交易。東亞銀行風險部於○八年七月廿三日揭發該系統的數據有多項錯誤,被告聲稱是有人出錯,他又更正數據。畢馬威會計師行其後受委託進行審查,之後建議東亞銀行報警。
被告於○八年五月廿二日至六月卅日期間,一再把期權交易換股比例由一改為十,令他截至○八年六月卅日所錄得的交易損益由帳面虧損三百八十五萬元變成帳面獲利七千六百廿四萬元,兩者相差約八千零十萬元。
辯方求情稱,被告在內地出生,九歲來港與父親團聚,初時不懂英文字要降級讀小二,但因勤奮而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三年在中大計量財務學系畢業後在UFJ銀行做交易員,○五年加入東亞銀行,在十七個月內由交易員升為旗下有三名交易員的小組主管,月薪四萬八千元。
就犯案動機,辯方指,○八年第三季爆發金融海嘯,但被告於○八年第二季已覺得市況波幅異於尋常,以往定下的投資策略收不到效果,由於東亞銀行很關注業績,他憂心會令高層失望並質疑他的表現才更改數據,目的是不想上級知道環境如何惡劣,「按(案發)前兩年經驗,呢啲業績好快做得番,所以(被告)好愚昧咁犯事。」
辯方表示,被告在案發後已失去原來的工作,找財務及會計的新工又不斷「碰釘」,對其任職中學教師的妻子及打算安享晚年的父母均有影響。他在被拘捕至被正式起訴的二十六個半月期間面對精神壓力,要到葵涌醫院求診,獲確診有嚴重抑鬱。
東亞銀行發言人表示,被告於○八年九月上旬已被即時停止職務和離職,而東亞銀行已加強所有系統的保安及內部監控機制,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案件編號:DCCC 135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