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徒具虛名 法治淪為笑柄

僭建醜聞一發不可收拾,捲入其中的不僅有新界鄉紳,有立法會議員,還有問責高官。「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三成五受訪市民直斥有關官員其身不正,做壞榜樣;兩成七認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另有兩成七批評高官政治敏感度不足。顯然,這場僭建風暴已演變成政治危機,對風雨飄搖的港府構成沉重打擊。

不難想像,被揭發的只是僭建問題的冰山一角,還有多少政治人物牽涉其中,只有天曉得。有機構向議員及問責高官發出問卷,調查其住所是否有僭建物,結果在六十名議員之中,僅寥寥數人表明自己沒有僭建,而三司十二局問責班子,根本沒有一個人回覆。如果不是心中有鬼,為何要對僭建問題躲躲閃閃、避之則吉呢?

僭建風暴愈演愈烈,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高官知法犯法,視法律為無物;二是當局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十多年前已知道樓宇僭建,但他無動於衷,繼續享受僭建帶來的便利;五年多前,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他繼續置之不理,以致樓宇被釘契。諷刺的是,孫明揚當時擔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作為負責打擊僭建的最高層官員,孫明揚明知故犯,賊喊捉賊,這決不是一句「不敏感」可以推脫得了的。同樣匪夷所思的是,對於上司住所僭建,屋宇署僅僅釘契了事,聽之任之,沒有採取進一步強制措施。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曾面有難色地表示,僭建問題「很複雜」。謎團現已解開,僭建問題之所以複雜,根源在於官官相護,投鼠忌器;在於當局雙重標準,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港府打算「理順」僭建問題,原來並非體恤一般市民,而是為權貴僭建合法化提供根據。「理順」二字,揭穿了港府「依法施政」的皇帝新衣。

法律需要得到尊重,否則就形同虛設。三國時代,曹操的坐騎受驚踏壞一片麥田,按律應被處死,但在眾將苦求之下,曹操「割髮權代首」,蒙混過關,後人認為這是曹操奸詐之處。今時今日,港府官員知法犯法,但拒絕問責,僅以一句道歉了事,這比「割髮權代首」更荒謬,更欠缺誠意。不堪的是,港府亦認為官員道歉已經足夠,希望市民諒解,這是公然踐踏問責的精神,足證問責制名存實亡。試想想,高官帶頭違規,港府不明正典刑,反而公然包庇,怎麼能指望市民守法呢?

上述民調又顯示,大多數市民認為林鄭月娥打擊僭建不力,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其中三成八指她監管不力,打擊僭建進度緩慢;兩成五指對問題無計可施;兩成九質疑官官相衞,投鼠忌器。可見在這場僭建風暴中,不僅相關官員誠信破產,港府管治威信亦受到重創。港府威望本來就低得可憐,經此一役,已經蕩然無存。

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港府連樓宇僭建問題都處理不了,強政勵治從何談起?本屆政府時日無多,看來僭建這個燙手山芋又推給下一屆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