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老虎屁股摸不得

泛民議員日前煞有介事地發表聯合聲明,譴責煲呔曾指政客濫用司法程序阻撓基建的言論是向法院施壓;而煲呔曾同樣煞有介事地透過特首辦發表聲明,對泛民議員「曲解」他的言論深表遺憾。雙方你來我往,各說各話,合演了一齣互插的政治鬧劇,令人發噱。

老實說,政客濫用司法程序阻撓基建,以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這已不是甚麼秘密,這點煲呔曾確實沒有說錯。問題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不是港府本身無能,授人以柄,政客即使想興風作浪,恐怕也不是那麼容易吧?

想當年,港英政府也曾推出不少大型基建,填海工程更是一個接一個,別說從來沒有人敢提出甚麼司法覆核,甚至連質疑的聲音也很少,為甚麼回歸後爭拗便沒完沒了,司法覆核便無日無之呢?這難道不值得口口聲聲強政勵治的煲呔曾好好反思嗎?

香港有些人一直鼓吹三權分立,惟實際情況卻是,行政動輒得咎,立法吵鬧不休,這兩權想立也立不起來;只有司法一枝獨大,正如老虎屁股摸不得一樣,任何人都不能說三道四,哪怕提出一點點質疑,隨時被扣上妨礙司法、破壞法治的大帽子。所以,你可以罵官員,可以罵議員,但千萬不要罵法官,否則包你吃不了兜着走。

不是法官治港,勝似法官治港,這就是香港的現實。煲呔曾口舌招尤,被泛民政客口誅筆伐,咎由自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