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民調:屋署低能 積壓5.7萬違規個案

【本報訊】屋宇署清拆僭建物進度緩慢,估計全港仍有約四十萬個僭建物,即使發出清拆令甚至釘契亦成效不彰,至今積壓個案逾五萬七千個。有測量師認為,市區僭建繁多是屋宇署人手不足、安置租戶有困難、罰則欠阻嚇力等所致,有工程師則指,村屋僭建每每因村屋位置偏遠及搜證困難,令屋宇署執法的成本效益大減。

香港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認為,以往屋宇署對沒即時危險的僭建物,大多是發出警告通知而非清拆令,即使對方在限期內未有清拆僭建物,後果亦只是被釘契,即僅有限度影響物業買賣,與不執行清拆令要罰款甚至監禁相比,阻嚇力較低。

檢控巡查工作須加強

何鉅業續稱,其實本港僭建問題屬行政層面上而非建築技術上,清拆工程通常並不複雜,主要是因屋宇署欠缺足夠人手進行跟進檢控及巡查工作,加上有人居住的天台屋等涉及安置問題,令清拆僭建物進度較慢,認為屋宇署應增加人手,加強打擊違規建築成效。

至於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工程師黃澤恩則認為,要處理市區及村屋僭建同樣困難,但村屋因位處偏僻、分散及較矮樓層,令屋宇署人員巡查及搜證較為困難,執法的成本效益遠較市區為低,加上市區僭建物對公眾安全會有更大影響,故他同意屋宇署應將執法焦點集中於市區僭建物,但他強調,不等於村屋僭建就完全不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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