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三年起推出消防員及消防隊目晉升考核「拔尖制」即受質疑「紙上談兵」,但錯足八年,消防處才在今年三月取消該項做法,回復原有升級安排,處方未有闡釋確切原因。有前線人員形容拔尖制「以讀例為主」,「靠背書同讀書」,過去一直令部分人員怨聲載道,認為有經拔尖制晉升者只懂讀書,卻缺乏實戰及救火經驗,未能有效指揮下屬,影響人員士氣,處方八年才撥亂反正是反應過慢。消防處發言人回應時只表示會確保有效公正地管理、監察及評核人員工作表現。
據了解,「拔尖制」由○三年起用於消防員晉升隊目、及隊目晉升總隊目的考核,人員需「過三關」,首先接受隊長及局長面試,成績最佳者再獲推薦見區長及副區長,有指定題目讓人員「抽信封」回答,之後再接受總長面試。
有資深消防人員指,有關考核主要考核指定消防法例等,卻不考慮考勤表現,前線同事過去一直對做法「兩面睇」,部分人認為晉升者「執筆可以幫到手」,亦讓年資較淺者更快向上游,不過另有同事卻不滿,認為不能接受及不公平:「好多前線人員認為升級唔可以靠幾條問題定奪,而要由上司直接睇佢過去三百六十五日嘅表現。」
消息指一批前線人員向來認為,部分以拔尖制成功擢升的人員,不少只懂讀書,但未必有充足的實戰及救火經驗,不能在火場或其他救援行動有效作出指揮;另因以「拔尖制」獲擢升的前線人員,學歷一般較高,即使成功升級,但他們一般需再等待多年才可晉升,不排除「個心留唔到響度」而離職,相反舊制下獲擢升者則相對「歸心啲份工」。
拔尖制實行多年,消息指一直有同事不滿向處方及工會反映,但消防處一直待至今年三月,才內部公布取消拔尖制,改為沿用以往安排,即同事只需由一名高級區長面試一次,根據消防常識、日常表現及經驗等考勤,評核人員是否升級。
消防處發言人稱,港府備有一套完善及行之有效的工作表現評核制度供各政府部門使用,消防處一向十分重視屬員的工作表現管理,部門各級督導人員都會如實、公平和適時評核下屬表現,並確保有效公正地管理、指導、監察和評核員工的工作表現。
記者 盧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