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交代有欠清晰,一封隱形文件竟玩殘小市民!許先生去年申請特快公屋編配並成功獲編配單位,房署作最後審批時,要求身為自由工作者及自設公司的許填寫及提交「開業證明文件(表格1a)」,「我跟足指示去公司註冊處同商業登記處度問,佢哋都話冇呢份表,叫我點交呀!」
房署發言人重申有關文件的確存在,文件應為商業登記冊內的「資料摘錄核證本」,以說明業務性質、開業日期等資料。有關文件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發出,可填寫表格或透過網上申請索取。獲悉許未能索取表格後,當局已協助許獲得文件並核實有關資料。
「申報係好重要,但係啲表格真係又多又煩,而且指引都唔清晰!」觀塘區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柯創盛批評現有審批制度未能與民為便,促房署盡快制訂清單,列明表格及證明文件的索取地點及查詢電話,方便市民查閱。 ■讀者爆料 ireport_0002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