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遭審計署批評「帳目混亂」的直資學校,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被指動用一千萬元非政府資金購買三個物業,該校的校長丘日謙及兩名校董會成員胡明添和陸幸泉,較早前入稟要求將該三物業轉名給校董會公司,昨獲法庭批准。
三名原告是校長丘日謙、胡明添及陸幸泉,被告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校董會有限公司及律政司。原告代表律師指,該三個物業主要用作外籍老師的宿舍,三原告只是為被告的利益持有,並會在要求時把物業轉回被告;兩被告對原告的申請並無異議。
該三物業分別為位於將軍澳彩明苑的兩個居屋單位,及一間位於西貢大坳門的村屋,西貢的村屋由丘、胡兩人持有,兩彩明苑單位則由丘、陸兩人持有。
案件編號:HCMP 13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