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兒童暫託服務不足,雖然目前很多地區的社福機構或志願團體,都設有半日、全日,以及以小時計算的兒童暫託服務,惟因服務時間短,加上要符合審批資格,故此未能解決家長真正需要。
家長聯盟主席陳小珠稱,兒童暫託服務要符合資格才能申請,一般全職母親獲批的機會較高,但對於失業或「搵緊工」的母親,她們便較難獲批申請。陳認為,政府應加強宣傳,鼓勵業主立案法團、互助委員會等社區互助組織,協助有需要家庭解決託兒問題。她認為,擁有年幼子女的家長,如欲透過暫託服務照顧子女,出外工作解決生計,在現存的機制下,確實是有點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