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東長孫何鴻章,與舊情人「十姑娘」何婉琪及兩人的私生子何東舜銘(原名麥舜銘),在過去逾半個世紀的恩怨情仇和錢銀轇轕,可能要交由法庭解決。何鴻章已入稟高院,聲稱在五十年前以信託方式委託「十姑娘」代他持有約7%的澳娛股份和約7.5%的信德船務股份,現要求「十姑娘」母子兩人把股份及相關的得益交給他新委任的受託人。
兩名原告依次是何鴻章及Lare Sare Limited。三名被告依次是何婉琪、滿威利投資有限公司及何東舜銘,其中滿威利投資是何婉琪和何東舜銘兩母子所擁有和控制的公司。
入稟狀指何鴻章於一九六一年成立了一個信託,而他也是該信託的受益人,該信託的財產包括6,251股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40,050股信德船務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關的澳娛和信德船務股份分別由何婉琪和滿威利投資持有。
何婉琪是該信託的受託人,管理該信託已超過四十年。自○五年起,何婉琪把全部或部分的管理責任轉交給何東舜銘,何東舜銘從此開始控制上述股份。惟何鴻章已委任次原告為該信託的新任受託人,因此向三名被告興訟討回自己的財產。
何鴻章要求高院宣布他擁有上述股份,要求三名被告把有關股份及相關的得益交給次原告。他又要求高院頒發禁制令,禁止三名被告處理有關股份及行使有關股份的投票權。
就何鴻章興訟一事,「十姑娘」的發言人表示,事件涉及到何鴻章當年曾送贈款項給「十姑娘」,再由「十姑娘」交給她的妹夫葉德理及「賭王」何鴻燊等人,作為開設賭場的資金,「當時講明係畀㗎!」
發言人又說,「十姑娘」為免欠對方人情,已歸還了大部分款項,「只有少少未還」,而何鴻章當時已表明「唔使還」。何鴻章絕不是以信託的方式把款項交給「十姑娘」管理,故她不明白何鴻章為何於五十年後才向她追討,而她已將案件交由律師處理,其他不便評論。
案件編號:HCA 857/2011